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的解釋,對「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具有積極意義。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重申,香港國安法是「雙執行機制」,特區的國安委承擔主要責任,中央會承擔最後「兜底責任」,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新社聯表示,在「愛國者治港」的良好基礎上,香港各界不僅要堅守香港國安法原意,也應盡早為祖國履行23條本地立法的義務。
新社聯表示,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兩年半來,香港擺脫了「黑暴」期間的無法無天,社會重回正軌,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夏主任在全國港澳研究會的「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致辭時,用了一個又一個的真實例子,闡述了香港國安法的好處。
事實勝於雄辯,夏主任指出,香港國安法落實後,香港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回升到第四位;2020至2021立法年度,香港立法會通過46項政府法案,比過去幾屆每個立法年度平均通過立法的數量多出一倍以上;儘管受疫情等嚴重影響,香港新股集資額不降反升,逾7400億港元;2022年香港再度獲評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等。
新社聯指,驕人的數字,印證了香港國安法對香港發展帶來莫大裨益,但畢竟在實施過程中會出現新情況,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和香港國安法的專屬解釋機關,必須把有關法規執行機制上的漏洞堵塞。夏主任也闡明,香港國安法是「雙執行機制」,中央在維護國家安全上有主導權,會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同時,香港特區亦有主要責任,而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國安法不一致時,特區應主動修改。
新社聯認為,沒有國家安全,發展也沒有保障。我們感謝中央及特區政府的「雙劍合璧」,令香港國安法穩步落實。未來,香港各界要繼續深刻領會其立法要旨和原意,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面對複雜多變的環球政治格局,我們也應履行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義務,全力支持特區政府盡早就基本法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