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個別處所佩戴口罩要求今日(26日)起微調,新增3類情況可豁免佩戴口罩。
經微調後可豁免佩戴口罩的情況如下:
(一)在宗教處所內,主禮人或講者於宗教活動期間,向參與宗教活動的人士進行演講時;
(二)在公眾娛樂場所或活動場所舉行展覽活動期間,於餐桌或展覽攤位飲食時;
(三)在餐飲處所或任何表列處所內,於活動期間在台上祝酒時。
圖源添馬台fb
政府提醒,本港正值冬季流感期,而新冠病毒仍然為社區、尤其是一老一幼帶來威脅,因此現階段仍然維持「口罩令」,以減低傳播和感染風險。(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