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發展,更好服務廣東省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戰略,2月22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官網公布了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第二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新增的14家醫療機構分別為: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南沙醫院,廣東祈福醫院,廣州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貿區醫院,深圳禾正醫院,深圳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珠海市人民醫院(橫琴院區),佛山復星禪誠醫院,東莞松山湖東華醫院,東莞光明眼科醫院。至此,廣東已有19家醫療機構可執行「港澳藥械通」政策。
2020年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這一監管創新舉措也被稱為「港澳藥械通」政策。在此次公布名單的通知里指出,「港澳藥械通」是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
同時,通知要求加強監督和使用管理。要求各有關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指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着重對指定醫療機構在使用管理臨床急需港澳藥品醫療器械時的專業水準、保障條件、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和處置能力加強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省衛生健康委。通知強調,指定醫療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規,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程序向職能部門申報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不斷完善健全審核、採購、使用、監測、評價、信息和安全等管理制度機制。要加強日常巡查,嚴格防控醫療風險,嚴禁港澳藥品醫療器械非法流入社會,確保僅用於本醫療機構特定醫療目的,保障用藥用械安全,切實讓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加優質、高效、安全的醫療服務。
記者從廣東省藥監局獲悉,截至2023年2月12日,該局已批准內地臨床急需進口藥品23個(共46個批次),醫療器械13個(共15個批次),共惠及1789人次。(記者 徐紅 通訊員 粵衛信 粵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