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研究扶手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最快今年底合法化,有關產品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里。運輸署研究小組成員兼汽車會會長李耀培今日(11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運輸署會抽取市面產品進行審批,估計現時大部分坊間的產品未必符合規管要求,日後或只能在私人地方使用。
李耀培表示,初步計劃會在大埔和將軍澳單車徑,試行容許電動可移動工具,之後再考慮擴展至其他地區的單車徑,希望有助便利市民短途代步。
李耀培提醒,如果市民不清楚目前使用的產品是否符合要求,可透過代理商向原廠了解可否重置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