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機以仿製手機當作真手機向乘客兜售,在過去兩個月先後買出3部假手機,涉及6000元。受害人報案後警方鎖定目標男子,至本月12日將其拘捕,並搜出另外9部同類仿製手機,正調查是否有同黨在逃。
油尖警區刑事部督察李凱正今日(14日)表示,警方於本年2月23日、4月1日和4月9日先後接獲3名受害人報案,指在乘坐的士時,司機在到達目的地後向他們以低價兜售手機,受害人不虞有詐,分別以1500元、2000元和2500元購入手機,但在落車時發現手機是仿製手機,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經調查後鎖定一名男子,在本周三(12日)將其拘捕,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並在其住所搜出另外9部的仿製手機,相信與案有關,疑犯現正被扣留調查。李凱正指,涉案司機在乘客落車時才展開兜售,相信讓乘客無從分辨真偽,而每部仿製手機,價值約1000元,警方現正調查背後是否有集團操控犯案。
警方重申,任何人干犯香港法例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頂圖:油尖警區刑事部督察李凱正。
警方在疑犯住所搜出9部仿製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