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在深圳簽署《法律合作安排》。雙方認為,深港全方位合作離不開高水平法治合作的保障和支撐,此次雙方簽署《法律合作安排》,將推動深港兩地合作邁向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寬領域。
簽約前,雙方就加強深港法律合作方面以及有關工作的對接交換意見。根據深港《法律合作安排》,雙方將在重大法律事務、立法工作、人員交流學習、促進香港法律界人士融入大灣區法律服務業等領域開展交流與合作。雙方表示,將落實《法律合作安排》,用好深港合作專班工作機制,促進兩地政府法律事務及相關法律配套建設的合作和交流,建立互利共贏的合作關係,助力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範城市,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營造一流的法治環境。(深圳特區記者 林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