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今日(5月1日)早上舉行簡介會,消息稱區議會組成改變,直選議席減至約兩成,並恢復委任議席,增設由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產生的間選議席,預料政府最快明日交代詳情。
按現時民選加當然議員合共479人計算,大約兩成即約有100席。此外,日後有意參與區議會的人士,都必須經過資格審查,以確保參與者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
另外,有地區的消息人士提出一個關注點,指現時分區委員會、防火委員會和滅罪委員會的任期僅1年,但區議員的任期則為4年,兩者任期與產生方法是否需要調整、同步。
特首李家超上周表示,區議會作為地區行政和諮詢的重要部分,仍然值得保留。他表明檢討的目的包括令區議會「去政治化」,恢復「非政權性區域組織」定位,又透露區議會產生辦法有多種方式,但會保留「一定的選舉成份」。(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