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下稱「前海管理局」)聯合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發布了《關於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涉稅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八條措施》(下稱「十八條」)。從打造前海涉稅服務業集聚區、支持涉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深化深港澳涉稅服務業合作、建設國際化涉稅服務專業隊伍、營造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等五個方面,支持前海打造大灣區涉稅服務業發展高地,促進深港涉稅服務業聯動發展,培育國際化涉稅專業人士隊伍,提升跨境服務能力。措施將於本月15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三年。
支持涉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據悉,此次「十八條」在支持涉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方面,對稅務師事務、涉稅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等涉及現代服務業的單位方面,拿出「真金白銀」來支持。其中,稅務師事務所及有關行業協會入駐前海國際稅務師大廈,根據其入駐時間,「十八條」制定了詳細的租金支持計劃:2023年底前入駐的按60元/平方米/月、2024年入駐的按40元/平方米/月、2025年入駐的按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租金支持,最多支持三個年度。每家機構每年不超過500萬元。在鼓勵稅務師事務所落戶前海方面,「十八條」將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新設立或新遷入前海的稅務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5萬元。
全國20強、50強、100強稅務師事務所新遷入前海的,分別給予落戶獎勵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其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分支機構且稅務師不少於10人的,分別給予落戶獎勵100萬元、75萬元、50萬元。入駐前海的稅務師事務所近三年首次成為全國20強、50強、100強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首次被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評為4A及以上級別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首次進入深圳市營業收入前30名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述支持不得重複享受,但可予以從高補差。
除了落戶獎勵之外,「十八條」還將「真金白銀」用在對入駐稅務師事務所的經營方面,例如,設立滿兩年的稅務師事務所,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少於500萬元且同比增長不少於10%的,按照營業收入增量部分的5%予以增長獎勵;如上一年度同比增長小於10%,但營業收入達到1500萬元以上的,可按照營業收入總額的1%予以經營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同時,「十八條」還對前海涉稅服務機構符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相關條件的,進行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以及對稅服務機構引進的企業落戶前海後兩年內,年均利潤總額不少於500萬元的,可按引進企業年均利潤總額的1%,給予涉稅服務機構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此外,針對港澳涉稅服務業行業協會在前海設立機構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落戶支持。對重點引進的國家級涉稅服務業行業協會,前海管理局可以通過簽訂合作協議給予支持。
吸引港人港企來前海發展
為吸引港人港企來前海發展,「十八條」通過平台空間搭建的「硬連接」和規則對接的「軟聯通」,進一步深化深港澳涉稅服務業合作。比如,針對港澳涉稅專業人士與內地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設立的深港(澳)聯營稅務師事務所,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給予機構深港合作獎勵30萬元、50萬元;其中與全國100強稅務師事務所合作設立的,按上述標準的1.2倍予以支持。對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擔任深港(澳)聯營稅務師事務所股東的,每人一次性支持20萬元,每家機構最多支持3人。前海涉稅服務機構聘用港澳涉稅專業人士且在前海全職工作的,按3萬元/人/年的標準給予機構用人支持,每家機構每年不超過100萬元,支持期限不超過三年;對所聘用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按其在前海涉稅服務機構年度薪金收入的10%給予執業支持,每年最高不超過15萬元,支持期限不超過三年。
據悉,此次「十八條」明確了在前海三灣片區統籌優質產業載體,以前海國際稅務師大廈為重點,打造深港深度融合、服務能力突出、輻射作用顯著、品牌效應響亮的前海涉稅服務業集聚區。「十八條」明確,建立涉稅服務業「前海標準」,引導行業規範發展並爭取推廣成為全國行業標準。建立「信用+風險」的分級分類專業化管理模式,對信用好、遵從度高的涉稅服務機構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務服務。鼓勵研究機構開展涉稅服務業行業研究、發布前海涉稅服務業發展白皮書。「十八條」鼓勵行業協會搭建深港澳涉稅服務業職業共同體交流發展平台,推動前海與港澳在稅務領域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鼓勵行業協會建立國際化和數碼化專門委員會,加強行業國際化和數碼化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在國際稅收業務、業務數碼化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而在提供綜合服務保障方面,「十八條」明確,支持在前海設立深圳涉稅服務從業人員服務中心,提供「一攬子」服務;支持舉辦國家級涉稅服務業相關會議、論壇及涉稅服務業行業展會;支持在前海建設國家級實體化涉稅服務從業人員教育基地,加強業務培訓;對前海涉稅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在人才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按照現有規定予以政策保障。(記者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