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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總促教育局與勞工處正視教師合約問題

教總促教育局與勞工處正視教師合約問題

責任編輯:蔣璐 2023-05-20 16:49:33 來源:香港商報網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會長余綺華今日(20日)在記者會表示,近期接獲不少關於教師合約的求助個案,呼籲同工簽約前要「看清楚,想清楚」。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列舉其中三個求助個案。個案一的A老師去年受聘為學校的常額教師,但今年初被要求改簽為合約教師,改簽合約時還須填寫之前的簽約日期;A老師更被威迫,如果不改簽合約教師則沒有糧出。工會指,校方單方面更改聘用條款是不合理,老師有權拒絕,如學校給予一個月通知期解僱老師,老師可向工會及勞工處投訴。

    個案二的B老師是合約教師,合約期為去年11月至今年8月。學校在今年4月要求B老師於5月轉職為教學助理。B老師拒絕新合約安排,校方指如不接受,會以一個月通知期解僱,更藉給B老師提供在校實習機會,要求改簽合約,教學助理的合約須即時生效。工會認為合約必須雙方面同意才能修改,如單方面修改合約或以此理由解僱老師屬無理解僱,B老師可向工會及勞工處投訴。

    個案三的C教師去年12月1日簽約教席,到職日應為今年3月1日,合約寫明簽約後合約即時生效。C教師於去年12月10日通知校方不履新,學校以已過7日通知期,要求C教師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工會稱,合約寫首個月要給予校方7天通知期,不是過了首7天就要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由於C老師有給予7天通知期,不用付一個月代通知金。

    工會指出,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而忽視新入職教師權益是不合理,呼籲學校應樹立良心僱主的榜樣,讓老師獲得合理薪酬保障,校方與老師都須尊重合約精神,並促請教育局及勞工處正視上述問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感謝受害老師拍攝短片剖白剝削情況,以便外界知道老師們目前面對的困難。他提出三項建議,一是加強學校和老師溝通,如個案所指只是作短期替假及代課需要後解僱,不向簽約老師坦白,令老師失去尊嚴和漠視老師權益;二是要有專人認識勞工法例,加強老師有關方面知識,避免學校胡亂引用僱傭條例,增加矛盾更令自身權益受損;三是勞工處於不合理解僱的情況下,應使用復職令,強制要求學校重新聘用老師或更好地促使校方與老師溝通達成共識,以免觸及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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