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日前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以禁止四項與有「港獨」意味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包括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等。高等法院今(12日)開庭處理,法官陳嘉信將案排期7月21日聆訊。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人。入稟狀指,原告尋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傳播、演奏、印刷、出版、出售、散播或展示「獨歌」,包括旋律、歌詞或任何改編版本。相關行為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令人相當可能誤會歌曲是香港特區的「國歌」,並聯想到香港是「獨立國家」、擁有本身的「國歌」。入稟狀列出32條要求禁制的Youtube影片,當中包括不同語言版本的MV、純音樂影片,以及「二次創作」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