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於實施醫保服務十六項便民措施的通知》,針對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保信息查詢、醫保電子憑證就醫購藥等百姓辦理醫保業務的堵點問題,簡化手續、精簡材料、壓縮時限、創新服務模式,為群眾提供更便捷、更優質、更高效的醫保服務。《通知》要求抓好落實,確保今年8月底前在便民服務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具體十六條措施包括:
(一)優化醫保關係轉移接續
1。簡化手續。取消基本醫保跨省轉移接續中出具《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材料的要求。
2。縮短辦理時限。基本醫保跨省轉移接續時間由原來45個工作日壓縮為15個工作日。
3。參保人不再需要轉入地、轉出地兩邊跑,可自主選擇在線上辦理或到轉入地和轉出地經辦機構窗口就近辦理,並可隨時在網上申請並查詢辦理進度。
(二)簡化異地就醫備案流程,提升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4。方便群眾多渠道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參保人員可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等線上渠道申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5。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登記備案後,未申請變更備案或參保狀態未發生變更的,備案長期有效。備案有效期內可在就醫地多次就診並享受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6。參保人員住院前未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可在定點醫藥機構指引下申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出院結算前完成登記備案的,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應提供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7。發生急診搶救時,參保人員未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視同已備案,允許參保人員按參保地異地急診搶救相關待遇標準直接結算相關門診、住院醫療費用。
8。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出院自費結算後按規定補辦備案手續的,可以按參保地規定申請醫保手工報銷。
9。參保人員申請異地就醫備案時,直接備案到就醫地市或直轄市等,並在備案地開通的所有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享受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10。允許跨省長期居住人員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待遇。跨省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有效期內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也可以在參保地享受醫保結算服務。
11。具備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5種門診慢特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在開通相關門診慢特病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享受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三)推行醫保經辦服務「一窗通辦」
12。推進醫保經辦服務窗口「綜合櫃員制」,窗口前台不分險種、不分事項、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務,後台分辦聯辦快辦,讓群眾進一扇門、取一個號、在一窗辦。
(四)推進高頻服務事項「網上辦」
13。方便參保群眾、參保單位網上辦事。依托醫保服務平台「個人網廳」「單位網廳」實現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等醫保領域高頻服務事項「網上辦」,提高網辦率。
(五)開通多種渠道滿足群眾醫保信息查詢需要
14。參保群眾可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網廳或地方醫保服務平台進行個人繳費記錄、個人醫保賬戶、跨省異地就醫結算服務、醫保藥品目錄等信息查詢。
15。在醫保經辦大廳和有條件的銀行營業網點、社區服務中心、定點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等場所設立醫保自助區,方便群眾查詢個人繳費、賬戶餘額等群眾關注的醫保信息。
(六)方便群眾就醫購藥
16。推動實現醫保電子憑證在就醫購藥全流程應用。參保群眾不需持實體卡,憑醫保電子憑證二維碼或刷臉就可以看病買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