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當中一名56歲前幼兒工作員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11項虐兒罪,另外兩罪存檔法庭。案件將於下周一(26日)判刑,其間被告續准保釋。
現年56歲的被告陳麗娟,被控在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期間,向10名兒童作出包括拋向地毯、頭部撞地、推倒或用腳踢等共13項虐兒罪,她承認其中11罪,另兩罪存檔法庭。控方在庭中透露在閉路電視片段中成功辨認上其中6名案發時僅1到3歲、共4男2女的兒童,以及數名身份不詳的兒童。而在案發時是有其他職員在場,但無人介入阻止。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她在1989年入職童樂居,她承認的11項控罪涉及17次虐兒事件,包括曾抓起一名男童到半空,然後擲向地墊上;強行將水樽撞向另一名男童,並強行餵他飲用,又把他的頭部撞到混凝土牆數次令他喊叫大哭,又掌摑他的臉部;以及用故事書拍打一名女童的面部令她向後傾撞到櫃門。(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