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分別2歲及4歲女童昨日(26日)被餵食懷疑「大麻糖」後昏迷,被送往屯門醫院,情況仍嚴重。女童25歲父親及48歲表姑媽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女童父親同時涉嫌「藏毒」。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名譽臨床副教授關日華今日(27日)表示,服用高劑量大麻二酚會抑壓神經中樞系統,產生幻覺或興奮的感覺,兒童可能因此昏迷;亦會導致瞳孔放大、影響神經控制認知,嚴重會影響呼吸和血壓。
關日華表示,大麻二酚會隨新陳代謝而排出體外,一般需時1至2天,但亦要視乎服用劑量以及內臟功能是否正常。他強調含大麻二酚的產品在本港均屬毒品,家長不應該管有,亦不應服用。
2月1日起,大麻二酚(CBD)在本港被納入受規管危險藥物,與大麻同屬毒品,進出口、非法製造、管有或服用含CBD的產品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非法販運(包括進口及出口)及製造受管制物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