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建議修訂《香港大學規程》,包括修訂紀律委員會的組成方式,「教務委員會小組」將改為「教師小組」,而「學生小組」則由校長領導的教務委員會委任。另外,校規中將加入禁止「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
有關修訂將於明日(30日)刊登憲報,並將於7月5日提交立法會。立法會將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審議,預料由10月20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