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暴徒在各區發起衝擊,意圖「圍魏救趙」分散警力,「營救」同黨。警方在理大附近地區拘捕逾200人。8名男女早前被裁定暴動罪罪成,今日(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個月至45個月不等。
本案8名被告依次為23歲學生胡海維、22歲學生翁永勝、26歲學生溫育賢、30歲文員許鵬毅、24歲健身教練葉穎燊、23歲女調酒師張芷晴、30歲女編輯周鳳彥及28歲電工鄧浚傑,其中鄧於審訊前一刻認罪。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警方在加士居道組成防線及推進,而示威者則不斷投擲物品,無視警告繼續逗留現場拒絕散去。現場至少有251枚汽油彈被投擲,更有人衝向警方防線、再投擲汽油彈,引致行車道火光熊熊,警方一度須後撤,有3名警察在驅散示威者時,亦因馬路上大量汽油彈殘餘物而滑倒受傷。當晚11時半,警方展開圍捕行動,共拘捕213人,包括本案8名被告,大部人被捕時穿戴黑色衣物。
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