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今日(7月2日)公布,轄下各區小販事務隊明日(7月3日)起會按實際情況和需要,陸續使用隨身攝錄機。隨身攝錄機掛於人員身上當眼處,如遇到有需要攝錄有關情況時,人員會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若錄影片段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
食環署指,為協助前線人員更有效履行職責及保障市民和人員的安全,各區小販管理主任職系人員將於7月內陸續配備隨身攝錄機,在執行職務時會按需要記錄現場情況,以提升蒐集證據的能力及精準度,為日後的調查工作提供實用資料。
在執行職務期間,小販事務隊人員會將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情況下使用。如遇到突發或衝突事件及認為有需要攝錄有關情況時,人員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會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被攝錄人士,以保障市民和人員的安全及減低工作風險。
食環署表示,已參考相關執法部門使用隨身攝錄機的經驗,並制訂清晰的執法指引及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食環署保證,在處理有關攝錄資料時,會確保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
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