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今日(3日)表示,早前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榮鏗、郭鳳儀、許智峰、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指他們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罪名,並懸紅每人100萬元通緝。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是應有之義,支持國安處的決定,必須全面遏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透過《香港國安法》盡快將疑緝拿歸案。
基於上述8名人士現時均不在港,容海恩留意到有聲音質疑通緝的成效,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1. 國安處可依法通緝這些罪犯,並凍結他們的相關涉案犯罪財產;
2. 特區政府可先諮詢律政司意見,並在取得相關法律意見及香港法庭發出的拘捕令後,正式通知相關國家,要求當地執法機關將逃犯拘捕,繼而引渡回港受審;
3. 承上,即使該國家已暫時終止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議,但仍可按個別事件合作;
4. 中國是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成員,而香港屬於中國支局,可以要求INTERPOL通過全球近200個國家成員,通緝《香港國安法》逃犯。
由此可見,即使涉案人士並不在港,特區政府仍有可根據《香港國安法》所具備的域外效力,採取相應的實際行動。
最後,容海恩說,知悉外界仍關注其中一名被通緝人士袁弓夷與她的關係,容海恩特此重申,已於2022年8月登報宣布與袁弓夷脫離關係,因此他的行為與容海恩無關。容海恩再次強調,任何人士均不得危害國家安全,而袁弓夷在海外籌組所謂「香港議會」,推動以「公投」推翻中央和特區政府,又要求制裁香港法官,有關行為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就此,容海恩再次表示支持國安處的決定,應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疑犯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