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日(5日)發出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午2時20分生效,表示部分工作環境下的熱壓力頗高,呼籲採取適當的防暑措施。勞工處上月曾一日內三度發出「工作暑熱警告」,警告由取消至重新發出分別只相隔10分鐘和20分鐘,被質疑令僱主及僱員無所適從。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在實際運作上,「工作暑熱警告」發出後最少會維持1小時,而指引內所建議的工作與休息安排亦是以1小時為基礎,因此雖然警告取消後技術上確有可能出現因「香港暑熱指數」再度上升而在短時間內重發警告的情況,但並不影響生效時段內按每小時需要實施防暑措施的可行性。
孫玉菡指出,「工作暑熱警告」為新推出的警告系統,勞工處會小心留意在此新系統下各種出現的情況,並與天文台共同探討進一步優化系統的空間和方法。
他又稱,勞工處過去一直與業界保持聯絡,並透過建造業議會及相關商會和工會,與業界的持份者就指引事宜建立溝通渠道,以協助他們制定適合該行業的防暑措施,減低僱員在酷熱天氣下工作時的中暑風險。
圖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