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今日(6日)強烈反對和譴責再有國家、組織和政客對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依法通緝在逃人的行動作出不負責任的無理抨擊,指出有關言論完全出於政治動機。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國安處是次行動的涉案人士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安處的行動合情、合理、合法。
發言人強調:「國家安全法律具備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的『保護管轄』原則和國際慣例。針對《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及警方的行動作出肆意批評和抹黑,顯然是帶有雙重標準的典型操作,其虛偽和專橫跋扈表露無遺。」
發言人補充:「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守『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堅定不移,努力不懈,把握任何機會依法將逃犯緝拿歸案,不容許他們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