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2日) 公布,為確保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公眾健康,基於預先防範原則,特區政府目前計劃一旦日方開始排放福島核廢水,會即時禁止源自東京、福島、千葉、栃木、茨城、群馬、宮城、新潟、長野和埼玉10(都)縣的水產品進口。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與日本駐港總領事岡田健一和日本相關官員會面,並向日方再次重申,在國際社會未有共識前,日本當局不應單方面將福島核電站廢水排放至海洋,以免對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有關的廢水排放屬史無前例,並將持續30年;相關廢水曾直接接觸活躍的核源料,含大量高濃度放射性物質。在這長時間內,淨化裝置一旦未能有效運作,可以對食物安全以至海洋生態構成重大風險。如日本當局對處理後的廢水有充足信心,理應尋求合適本土使用而不是排入海洋,向全球轉嫁風險。
特區政府的跨部門專責小組已審視國際原子能機構總結報告的內容,以及日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特區政府在考慮總結報告的內容、日方提供的資料、國家專家的意見,以及風險評估等後,認為目前未能保證日方啓動廢水排放計劃後淨化裝置能長期連續有效運作,以及排放計劃不會對食物安全以至海洋生態構成任何潛在風險。
保障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公眾健康是特區政府的責任,為保障所有從日本進口香港的相關食品能安全食用,基於預先防範原則,特區政府目前計劃一旦日方啓動排放廢水,會即時禁止源自東京、福島、千葉、栃木、茨城、群馬、宮城、新潟、長野和埼玉10(都)縣的水產品進口,包括所有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品、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
此外,特區政府於2011年福島核電事故後,就福島、千葉、栃木、茨城和群馬五縣的若干食品實施的進口管制措施將會維持,即是禁止源自福島縣的所有蔬菜、水果、奶、奶類飲品及奶粉入口。源自福島縣附近四個縣(即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的這些食品,則必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發出的輻射證明書及出口商證明書,才可進口。至於所有源自上述五個縣的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和家禽、禽蛋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輻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否則亦禁止輸入本港。
對於有報道指特區政府採取嚴厲措施保障食物安全「為贏北京印象分」,特區政府必須強調,在「一國兩制」的保障下,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並維持香港的經濟和社會制度。香港是一個自由港,也是一個單獨關稅區,特區政府按香港的情況和考量實施食物安全管制制度,以保障本港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特區政府制訂有關措施,是參考其他經濟體的管制措施,以及考慮到受排放計劃影響風險較高的食物主要是來自福島及其附近沿岸縣份的水產品等多項因素。特區政府會在排放開始後觀察一段時間,以獲得更多監察和科學數據以進一步審視福島核廢水排放計劃對食物安全的影響,不時檢視相關措施。
與此同時,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會繼續加強對日本進口食品的檢測,並按風險評估的結果適時調整相關監測工作。事實上,食安中心已於6月中起全面提升就日本進口食品的檢測範圍,檢測所有由日本進口的水產品及加強檢測其相關的加工食品。
特區政府會繼續與日方保持緊密溝通,並密切監察日本進口食品和福島核電站排放核廢水的最新情況,評估相關風險,以助保障本港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