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今日(13日)發出首份聯合聲明,合力打擊上市發行人失當行為,針對上市發行人以貸款為藉口,在可疑情況下,將公司資金轉移給第三方的個案有明顯增加的情況,這是兩家監管機構就規管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加強合作後的一項舉措。
聯合聲明提到,有關貸款往往在並無充分商業理據及適當文件紀錄下獲批或授出,收款人通常與上市發行人或管理層有關連或身份不明,部分個案更缺乏充分風險評估、盡職審查或內部監控。當貸款未能償還,上市發行人便蒙受重大損失。
監管機構列出對上市發行人、董事、審核委員會及核數師,在處理貸款及類似安排時,應遵從的操守標準及做法要求。董事會應採取合理程度的謹慎,防止公司資產出現損失或被不當使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