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7月19日,泰國憲法法院宣布正式對泰國選舉委員會提起的關於遠進黨黨魁皮塔下議員資格的釋憲申請立案,皮塔被暫停國會下議員職務。
泰國憲法規定,禁止國會下議員候選人持有媒體股份。皮塔在參選泰國下議員時仍持有媒體公司股份,泰國選舉委員會因此於7月12日正式向泰國憲法法院提起對皮塔下議員資格的釋憲申請。
根據泰國憲法規定,泰國憲法法院正式立案後將立即暫停涉嫌違反憲法的下議員職務直至最終判決。(圖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