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24日)表示,第七屆區議會一般選舉將於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舉行。
行政長官已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27條,指明舉行第七屆區議會一般選舉的日期。地區委員會界別的選舉及區議會地方選區的選舉將於同一天舉行。選舉日期已於今日在憲報刊登。
此外,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的提名期(包括地區委員會界別及區議會地方選區的選舉)將於10月17日開始,至10月30日結束。總選舉事務主任會適時刊登公告指明呈交提名表格的限期和地點,以及公布相關細節。
《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已於7月10日正式刊憲生效,令特區地區治理層面亦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第七屆區議會將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發揮好其諮詢及服務功能,為特區地區治理工作作出應有貢獻,切實回應市民期望。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將致力確保第七屆區議會如期在2024年1月1日履職,並全力支持選舉管理委員會按經修訂的相關選舉法例,籌備和舉行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確保選舉公開、公平、誠實,並安全有序、高效和人性化地順利進行。政府亦鼓勵有才能、有志服務社區的愛國愛港人士積極參選,並呼籲選民行使公民權利踴躍投票,選出新一屆有志有能力的區議員為政府提供諮詢及服務地區市民。」
發言人又表示:「除重塑區議會外,政府亦已進一步完善地區治理體系,成立由政務司司長及政務司副司長所領導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專組,全面強化地區工作的高層領導和統籌能力,以及協調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有效推進落實各地區政策措施,並有效解決各跨區民生問題。目前有關委員會和專組已訂定明確工作目標及相關政策措施並已積極跟進落實,務使地區治理效能能不斷提升,為市民提供及時和貼心的服務,令市民大眾有更大獲得感和幸福感。」(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