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近百人受傷,其中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上訴庭判詞又指,對家屬失去家人深表同情及慰問,雖然遺憾地死因研訊姍姍來遲,但希望研訊完結後,事件可以告一段落。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傑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瓊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