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西貢水域有鯨魚出現,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26日)強烈勸喻市民不要追蹤鯨魚。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同日在社交平台以「愛護鯨魚
人人有責」為題發文表示,已要求警方、漁護署和海事處加強宣傳等工作,包括派出水警船在西貢附近海域巡邏,一旦發現有觀光船靠近鯨魚出沒一帶,會勸喻他們離開,以及在西貢碼頭等地,勸喻市民及載客船隻負責人不要出海「追鯨」。至於如何協助鯨魚,他表示漁護署會繼續徵詢專家意見。
疑似布氏鯨。政府新聞處圖
陳國基表示,如海洋公園專家指出鯨魚屬於敏感物種,很容易被人為滋擾、噪音等外在環境影響,因此愛護鯨魚,人人有責,又呼籲市民不應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乘船出海到糧船灣及牛尾海一帶水域「追鯨」,置鯨魚安全於不顧。如果市民在進行水上活動時發現鯨魚在附近出沒,應該與牠保持距離,並減慢船速。
漁護署人員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市民發現鯨魚出沒時的注意事項。政府新聞處圖
此外,漁護署發言人亦呼籲:「市民不要乘船出海觀看在糧船灣及牛尾海一帶水域出沒的疑似布氏鯨。署方已在鯨魚出沒的海域派員加強巡邏,並在西貢碼頭等地方作出不要出海觀鯨的勸喻,以及提醒市民在水上發現鯨魚出沒時,必須保持距離,並減慢船速,及留意個人安全,以免發生意外。」
陳國基社交媒體圖片
發言人續說:「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及罰款十萬元。」
自7月中收到鯨魚在西貢水域出沒的報告以來,漁護署與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持續派員到有關水域巡查,與相關部門加強巡邏,並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漁護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有關鯨魚的情況,並與相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一同探討合適及可行的協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