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27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焦小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政治意識,違背新發展理念,干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實施;罔顧黨中央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關係人開發秦嶺地區小水電,破壞秦嶺生態;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走形變調,加劇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製造金融安全隱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股權、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職取酬,為親屬、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債務重組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焦小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焦小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