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本月13日在深圳灣管制站檢獲約3000件懷疑冒牌貨物和約670支懷疑走私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油,估計市值共約430萬元。
海關人員當日透過風險評估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車,於貨斗內發現該批懷疑冒牌貨物,包括手提電話、衣服、鞋履及耳機,和該批懷疑走私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油,遂拘捕49歲男司機。
初步調查顯示,該批懷疑冒牌物品及懷疑走私電子煙油將經空運轉口至台灣。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會繼續加強與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合作,嚴厲打擊跨境冒牌物品活動和另類吸煙產品走私活動。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進出口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和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