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周五(28日)拒絕就「港獨」歌曲批出禁制令。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31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判詞提到傳播歌曲會危害國家安全,因此如果市民傳播歌曲仍有機會違反國安法。
根據高院法官判詞,有關禁令針對的行為本身已屬刑事罪行,在執法方面亦與現有刑事法例衝突,包括國安法。湯家驊解釋說,法官接受將這首歌作宣傳或傳播的用途是會危害國家安全,而如果現時市民宣揚或傳播有關歌曲,很容易被人推論為有犯罪意圖,即明知這件事屬於犯罪,仍要去犯禁,就很難說服法官沒有犯罪意圖。他續指,法庭考慮到國安法同樣可以檢控有意圖傳播歌曲人士,形容是「技術性」作出拒批決定,以避免造成「一罪兩檢」。
對於部分音樂串流平台重新上架有關「獨歌」,湯家驊就批發布者此舉等於挑戰法庭,容許歌曲任意被他人傳播,或有機會觸犯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