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其已巡查多個公屋單位,並核實住客入住情況。廉政公署今日(17日)表示,廉署昨日(16日)落案起訴該名房屋事務主任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被告為李碧琪,51歲,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 (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期間派駐東涌滿東邨,職責包括處理租務事宜,以及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突擊巡查公屋單位,核實及記錄住客入住情況以打擊濫用公屋資源。
滿東邨滿康樓的家訪由被告一人負責。被告向房署提交的紀錄顯示,她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曾到滿康樓逾380個單位進行家訪,但房署審視紀錄時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唯一住客已離世。
廉署接獲房署轉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逾320份紀錄有問題,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19項樣本控罪。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上述期間使用19份載有虛假資料的紀錄誤導房署,虛報她曾到滿東邨滿康樓19個單位進行家訪。
廉署提醒公務員須時刻秉持高度誠信,盡忠職守,以確保公共資源運用得宜。(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