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星期二起一連三日(15日至17日)在將軍澳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一共拘捕10人,並檢獲3部電動單車及7部電動滑板車。另外,警員並首次使用經優化的「警察單車」以提升執法效能,確保道路安全。
被捕人士包括8男2女,年齡介乎20至61歲,分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罪。
警方提醒市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圖源︰香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