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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光榮米線」被指違契要求停業 甯漢豪:工廈其他同類單位亦收通知

觀塘「光榮米線」被指違契要求停業 甯漢豪:工廈其他同類單位亦收通知

責任編輯:蔣璐 2023-08-28 14:30:01 來源:香港商報網

    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的「光榮米線」分店早前收到地政總署通知,指其違反工廈用途,要求食肆停業,否則向業主釘契。發展局長甯漢豪今日出席活動後見傳媒時表示,相關工廈只容許工業和倉庫用途,如果用作食肆,就屬違契,而涉及的工廠大廈其他同類單位,都有收到地政總署執管行動通知。 

    對於有報道稱,同層有其他同類商舖表示未有接獲地政總署通知,甯漢豪說,違契就是違契,不能因為一個單位違契,其他同類單位未收到執管通知,就指責地政總署做得不對,而據她所知大廈其他同類單位都有收到地政總署執管的行動通知。

    甯漢豪指出,相關工廈的地契只容許作工業及倉庫用途,若用作其他用途包括食肆均屬違契,相信社會期望政府部門做好執管工作,依法辦事。她表示,工廈若有人流時常出入會有安全隱患,所以會鼓勵地政總署做好執管工作。

    地政總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九龍東區地政處早前收到投訴,懷疑駱駝漆大廈3座2樓有單位經營食肆及違反地契用途限制。地政處經實地視察後,發現該單位作食肆用途,違反相關地契訂明該私人地段僅限作「工業╱貨倉」用途。地政處已於8月1日向相關單位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於8月29日限期前糾正違契用途。若警告期屆滿後仍未獲糾正,處方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

    食環署回應表示,涉事食肆未領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食物業牌照。「食物業」指有人為營業目的而從事食物處理或以售賣機形式出售食物的行業或業務,任何涉及出售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供人在其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業處所,都須領有食環署簽發的食肆牌照。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該處所情况及採取適當行動。

    食環署強調,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即屬犯罪,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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