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曼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報告,該國佐法爾省(Dhofar)發生SAT2型口蹄疫。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阿曼輸入偶蹄動物及其相關產品(源於偶蹄動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阿曼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來自阿曼的進境航空器、船舶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阿曼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級海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