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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以「協同聚變」建設法治灣區

林定國:以「協同聚變」建設法治灣區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4-11-08 10:04:15原創 來源:香港商報

 香港法律周2024活動踏入第四日。昨日(7日)論壇的主題是「法治灣區 協同聚變」,聚焦於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時表示,充分釋放大灣區的發展動能,離不開良好的法治保駕護航;應以「協同聚變」呼應建設法治灣區的政策方針。

 林定國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香港與國際接軌的普通法的制度、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專業的法律人才,也是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制度優勢,可為大灣區法治的融合以及法治的建設,作出貢獻。

 林定國從四方面分享如何「協同聚變助發展」。他表示,「協」即加強協作,希望大灣區內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制度與規則能夠互相協調、加強協作、協同發展。「同」是指大灣區三地在兼顧各自制度優勢的同時,推動在某些領域做到規則的統一,如大灣區調解平台便是有益示範。「變」是要求法律界有「敢為天下先」的勇氣,用創造性的思維應對不斷出現的新形勢、新挑戰;大灣區的法治建設也同樣要「改革求變」。

 「聚」則代表「匯聚」。律政司希望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以及大灣區律師的特定平台組織,匯聚區內的法律資訊和不同背景的法律人才,鼓勵更多共識,為推展下一步協作提供基礎,更有系統地共同推進大灣區長足發展。

 冀建立平台促大灣區律師交流

 此外,律政司昨日亦首次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交流酒會,匯聚超過150名內地、澳門和香港法律界人士,包括廣東省律師協會、大灣區內地九市律師協會、澳門律師公會,以及香港法律專業團體代表、眾多大灣區律師及立法會議員等,共商推動大灣區法治建設的工作。

 律政司就大灣區的工作諮詢各持份者意見,當中各大灣區律師均認為有必要盡快建立平台組織,以促進大灣區律師之間的交流和能力建設。據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介紹,建立平台組織既是施政報告的政策措施,亦是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中的一項重要行動措施,而成員將以大灣區律師為主,初步構想將發揮三大作用,包括更有系統地推進大灣區律師的培訓和專業交流;建立和發展大灣區律師的隊伍;以及打造和推廣大灣區律師的品牌,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他指,律政司期望在敲定構建平台組織細節後,盡快落實成立組織。(記者馮仁樂)

 圖源:林定國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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