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8日)表示,在10月9日及15日接獲兩名分別86歲及82歲老婦報案,指收到騙徒來電冒認為其兒子,聲稱因刑事案被警方扣留,急需繳付保釋金。受害人因擔心家人,按騙徒指示,分別到指定港鐵站及住所門外,將現金交予對方,合共41萬元,其後聯絡家人求證始知受騙遂報案。
西區警區刑事部隨即展開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情報分析,鎖定一名收取騙款人士,在昨日(7日)拘捕一名15歲男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特別是長者切勿輕信可疑來電。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此外,警方呼籲年青人勿因搵快錢或受朋輩影響參與犯罪活動。「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