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公布將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推動調解文化。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0日)在一個電視節目指,本港過去的調解個案集中於商業糾紛,但調解實際應用範疇更廣,可幫助市民大衆解決日常爭議,例如鄰舍間漏水和噪音等糾紛,有關情況要到法庭處理,是費時失事和「傷感情」,另外會造成心理壓力和法律費用等負擔,期望透過計劃了解社區需要,並增加市民對調解的認識,協助他們使用調解服務。
林定國又指,司法機關一向鼓勵市民先透過調解解決爭議,舉例在家事法庭,個案開始訴訟後,須讓法庭相信個案已嘗試透過調解解決,法庭才會排期,已有一定強制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