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 《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及202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12日公布。就社會各方面關心的問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接受了記者採訪。
問:此次修改的主要背景是什麼?
答:《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制定以來,先後於1999年、2007年、2013年進行修訂。隨着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不斷升級,服務業比重不斷上升,生產效率不斷提高,客觀上為增加假期時長提供了基礎,也相應提出了要求。同時,廣大人民群眾對於增加假期的呼聲也十分高漲,近年來相關部門通過全國兩會提案建議、網絡媒體、專題調研等多種渠道,廣泛收集整理群眾意見建議,為修改放假辦法作好準備。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專門作出部署。
問:此次修改的總體考慮是怎樣的?
答:優化節假日安排,涉及歷史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產業結構變化、全社會勞動效率、群眾休息休閒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直接關係每個人的休息和每個單位的運行,不同群眾、不同方面的訴求不盡相同,需要統籌考慮,求得全社會「最大公約數」。這次修改,主要有以下考慮:
總體穩定。多年來,我國形成了長短假期搭配、傳統節日放假兼顧考慮的假期安排格局,宜漸進式優化節假日放假安排,保持經濟社會有序運轉。
適度增加。隨着經濟社會發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優化節假日安排首先要考慮滿足群眾休息休閒需要,還可以通過休閒時間的增加「充電」「加油」,推動提高生產效率,並擴大消費、推動服務業發展。
優化結構。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長假和中長假,是群眾探親出遊的高峰,要在增加的假期中優先充實和保障,並統籌考慮其他短假期,儘可能給群眾更多的出行和休假選擇。
順應民意。廣泛收集、多方聽取群眾意見和訴求,認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意見建議,努力讓放假安排更好回應社會各方面訴求和呼聲。
問:修改後的我國節假日總體情況是怎樣的?
答:修改前我國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是7個,共放假11天。此次修改後,7個節日共放假13天。其中,春節4天(除夕至初三),通過調休放假至少8天,較原來增加1天;國慶節3天(10月1日至3日),調休形成7天假期;勞動節2天(5月1日、2日),調休放假5天,較原來少調休1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1天,除逢周三外,結合與相連周末調休,形成3天假期。
問:此次修改有哪些關鍵點?
答:這次修改,主要體現在五方面。
假期總量增加。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農曆除夕、5月2日,放假總天數由11天增加至13天。
除夕納入放假。近些年,除夕主要靠調休或者靈活休假進行保障。除夕是全體中國人特別看重的傳統節日,此次將除夕納入法定節假日,通過制度化方式保障群眾更好團圓過年,更好享受傳統節日。
春節假期延長。增加後春節放假4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調休8天。在除夕逢周五時,與周末順連還可實現放假9天,例如2027年。春節時間延長且更加固定,大家能更好地安排探親休假。
五一調休減少。「五一」季節較好、適宜出遊,假期增加到2天、加上2天周末,只需要調休1天即可形成5天假期。
明確調休原則。多年實踐中,形成了較為固定的調休原則。此次將調休原則進行明確和公布,可以進一步穩定各方面預期,群眾可以對照原則自行規劃安排未來假期。
問:大家對調休十分關注,請問調休是怎樣安排的?
答:我們注意到,當前各方對是否調休意見不一。客觀地看,調休在保障居民探親、旅遊休閒等需求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同時也還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此次結合增加法定節假日天數,對調休安排作了儘可能的優化。
明確調休原則。除個別特殊年節外,春節自農曆除夕起放假調休8天,國慶節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天,勞動節放假調休5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如逢周三則只在當日放假),國慶節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併放假8天(2025年、2028年就是這樣)。
優化調休安排。辦法明確,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除個別特殊年節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
問:對於優化節假日安排,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慮?
答:優化節假日安排,涉及經濟社會方方面面,涉及企業群眾生產生活安排,需要統籌謀劃、有序推進。相關部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協同落實節假日高速通行免費政策、鐵路民航增加運力等工作,引導有關企事業單位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確保相關政策平穩順利落地。特別是,積極推動帶薪年休假制度進一步落實,讓群眾在法定節假日之外,通過年休假實現更加充分和靈活自主的假期安排。同時,相關部門也將密切關注人民群眾訴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斷推進節假日安排更加科學合理,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