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寶山區委原副書記、寶山區原區長高奕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奕奕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品行惡劣,採取不正當手段惡意干擾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誣告陷害紀檢監察幹部,在政治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無視組織紀律,官迷心竅,虛構任職履歷並偽造個人檔案資料,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對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未予糾正;違反生活紀律,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縱容,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高奕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奕奕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和寶山區第八次黨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