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22日)表示,10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44宗。
環保署指,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6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有12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的個案有3宗,違反《產品環保責任保例》的個案有3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個案有17宗,另有3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一間公司因未有採取措施控制空氣污染物排放,被罰款1.5萬元,為10月份錄得最高的罰款額。(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