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12月31日通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建春涉嫌受賄一案進展。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建春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張建春生於1965年5月,山東鄆城人。今年6月21日,官方通報其被查。
12月10日,官方通報張建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張建春還被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住宿和旅遊等活動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住房,無償接受服務」「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