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將於本月15日實施。據此計劃,如果憑舉報人提供數據,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將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最高3000元現金獎勵和感謝狀。本港公屋資源緊張是多年的問題,要解決基層住屋困難,增加供應必不可少,而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亦是其中一項重要任務。當局近年不斷出招,推出多項措施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取得一定效果。惟濫用公屋現象由來已久,實際情況可能較當局所掌握的更為嚴重,仍有不少「漏網之魚」有待清查。更好發揮社會力量進行監察,讓濫用公屋的行為無所遁形,是可行的方向,以確保資源用得其所,體現公屋政策的公平正義。
本港濫用公屋問題被詬病多時,這邊廂有人苦苦等待排隊上樓,那邊廂卻有人濫用社會資源,將公屋當成「私產」,作分租、轉租用途,甚至出現「有屋無人住」的情況,對真正有需要、苦候上樓的市民非常不公。社會各界早有呼聲,要求政府嚴厲打擊公屋濫用,加快公屋流轉,恪守公屋政策的初心。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當局展現積極有為的作風,推出多項措施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包括要求公屋租戶由入住公屋開始,每兩年須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及常住該公屋單位;需要遷出的公屋富戶,租戶暫准居住證由12個月收緊至4個月;以不同管道如「放蛇」,打擊網上平台出租公屋。2023/24年度,因查明濫用而收回的單位數目接近2800個,對比2020/21及2021/22年度平均每年1300個高超過一倍;而過去3個年度共收回逾5000個單位,總數已經等於興建一條中型公共屋邨,顯示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初見成效。
對濫用公屋資源者,政府不能姑息,否則就是對輪候公屋者的殘忍。強制申報、加強審查、加大抽查、加重罰則,是打擊公屋丟空或違規使用的有效手段。當局正緊鑼密鼓摸排公屋戶在本港持有住宅物業及車輛等信息,比較棘手的,是相關審查沒有涵蓋境外資產,查核是否有瞞報香港以外資產等情況更為複雜、難度不小。不過公屋單位是否被濫用,必定會留下一些蛛絲馬跡,包括有沒有人居住、是否長期居住,在用水用電上均會有所反映。此外,單位是什麼人在住,是否存在非法出租的情況,其實很難瞞得過物業管理及鄰居。設立「舉報濫用公屋獎」,鼓勵知情人士舉報,並做好舉報人權益保護,以揪出更多濫用個案,這種官民合作應該較政府部門單打獨鬥更加有效。同時,當局也應加強向大眾宣傳公屋政策,提升市民對合理使用公屋資源的認識,舉報並非僅是為了獎勵,更是為了社會公義。
當局應繼續深化監管機制,做足排查,做好監察,不斷提升打擊公屋濫用的能力和效率,「有幾多做幾多」,畢竟每收回一個單位,很可能多幫助到一個劏房戶家庭。尤其要考慮加大對公屋戶虛假陳述者的懲罰力度,包括提高罰款金額及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的濫用行為進行法律處罰,增加阻嚇作用,多管齊下確保公屋資源用得其所,照顧最有需要的基層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