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起,青少年吸食「太空油」毒品數量飆升,本港至今有3宗懷疑致命事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13日)表示,預計2月14日修訂附屬法例,將「太空油」列為危險藥物,即毒品,同日刊憲。法例即時生效後,販賣「太空油」毒品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最高罰款500萬元。
鄧炳強指,去年上半年開始發現青少年吸食「太空油」毒品有上升趨勢,去年首三季有174人被呈報有吸食「太空油」毒品,當中139人是21歲以下,數字有顯著升幅。本港至今錄得3宗懷疑涉及吸食「太空油」毒品後致命事故。另外,去年1月至11月,執法部門檢控144宗案件,拘捕121人,檢獲10.9公斤懷疑「太空油」,三個數字都均較前年多超過17倍。
俗稱「太空油」的依托咪酯是一種鎮靜劑,現時為《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一部毒藥,需要醫生處方,非法供應或使用最高可判罰10萬元及監禁2年。2024年施政報告提出今年將依托咪酯列入《危險藥物條例》,加強規管及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