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強鐵器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公司今日(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4萬元。
上述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三名僱員,涉及款項合共約37.2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