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黑龍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王一新受賄一案。
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擔任海南省農墾總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黨委書記,海南省農墾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海南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山西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承攬、土地開發、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2005年5月至2023年下半年,王一新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9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王一新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一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一新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