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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12日舉行聯席會議 討論​制訂維護國安附屬法例

立法會12日舉行聯席會議 討論​制訂維護國安附屬法例

責任編輯:鄭嬋娟 2025-05-12 11:10:54 來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建議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附屬法例,就駐港國安公署職責條文,訂明具體細節,包括禁止公務人員向他人披露國安公署的調查工作。相關法例會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實施立法會今日(12日)下午舉行保安事務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進行討論

根據立法會今日上傳的資料,出席會議的政府官員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而據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10條,為維護國家安全所需,並為更有效地實施《香港國安法》第五章關乎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職責的條文,訂立附屬法例,以及擬根據《國安條例》第42條宣布駐港國安公署的某些處所為禁地的建議。

政府的立法建議包括在附屬法例中加入條文,規定政府部門及公務人員須按國安公署要求,提供所需及合理協助,無合理辯解不遵從公署發出的法律文書,或提供虛假及誤導性資料,以及向他人披露調查資料,即屬犯罪,又建議就蓄意抗拒或妨礙公署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訂立罪行。

當局並建議,行政長官可藉刊憲,將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劃為禁地,範圍不涉及私人民居,也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合理的影響。

圖源: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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