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早(3日)會見傳媒。他表示,早前提到立法會正着手在現行議事規則的基礎上,制定一套清晰全面的立法會議員守則,以協助議員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監督,更好履職;另一方面,我們亦優化委員會運作,進一步提高議會效率。他交代最新進展,稱守則已草擬完成。他說,已發出了相關文件及守則給全體議員,供內務委員會在明天(4日)會議上考慮,若有關建議獲得內會通過,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將在7月23日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決議案。如議案獲通過,守則和相關新措施會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起實施。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見傳媒。 立法會供圖
梁君彥首先交代,守則已草擬完成,全體議員較早前已審閱並支持守則。這套守則全面及系統地整合和優化規範,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包括議員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保持個人誠信;行事要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守則訂明議員須在每年度完結後兩個月內,完成工作報告給市民查閱,增加透明度。
梁君彥說, 守則亦引入按議員不當行為嚴重程度而釐定的處分機制,並優化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對議員的處分包括書面警告、書面警告及當面訓誡,或由立法會通過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議員職務。暫停職務期間無權收取議員酬金及津貼。
梁君彥續說,為執行守則,現時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將會擴大,並改稱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會按程序處理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經立法會授權,監察委員會及其調查小組可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傳召權力調查投訴。
梁君彥又指,優化委員會運作方面,議事規則委員會同意容許非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可以加入在事務委員會下成立的政策小組委員會;又規定委員會的職務訪問,要有過半數委員參加才可成行等等。
此外,政府帳目委員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以及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的選舉主席程序將會簡化,例如與其他委員會一樣做法,如果正副主席只接獲一項有效提名,便會以書面宣布選舉結果,無需舉行(選舉)會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