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 林曉輝
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在這關鍵時刻,積極推動公務員以身作則參與投票,不僅關乎選舉的順利開展,更對香港的民主進程和未來發展有着深遠意義,而澳門在這方面的成功經驗,為香港提供了寶貴的借鑑。
澳門立法會選舉已於月前圓滿落幕,其成果斐然。該場立法會選舉直選投票率達53.35%,較上屆高約11%,投票人數更是創下紀錄。這一成績的取得,離不開澳門政府全方位的動員舉措。從行政長官到各級官員,在不同場合及投票日均積極呼籲公務員作為公共行政管治團隊的一員,秉持「政治倫理」支持並參與選舉活動。早於八月,特首岑浩輝便兩次向三萬公務員強調選舉的重要性,指出投票是公務員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重要體現,且信件需公務員親自簽收確認。此外,澳門還通過一系列便利措施,如增設免費巴士、服務站、宣傳站,利用電子系統方便選民了解票站信息,容許父母帶小孩投票等,為公務員及全體選民投票創造良好條件。
香港與澳門同為特別行政區,那麼在如何推動公務員參與選舉方面其實又有沒有共通之處呢?《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香港公務員同樣有責任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不同場合表示,公務員作為政府團隊一員,應以身作則,以投票實踐對政府施政的支持,並推動全體選民參與投票。特區政府作為香港最大僱主,更應帶頭響應,已經發信給所有公務員,呼籲他們以身作則、履行公民責任,參加投票,政府也會為當天值班的公務員提供切實便利,如允許值班同事有序離崗投票、安排替補人手、提供交通便利等。
事實上,公務員以身作則參與投票意義重大。若受聘於政府、支取公帑的公務員連履行投票義務都做不到,不僅難以自圓其說,更會對特區政府推動市民大眾積極參與產生負面影響。選舉對公務員而言,既是權利,更是義務。積極投身立法會選舉投票,是特區政府及市民對公務員團隊的合理期望。
香港特區政府已積極行動起來,在宣傳和便利措施方面雙管齊下。自十月中旬起,政府展開大規模宣傳攻勢,通過電視、電台、網絡媒體播放宣傳片,官員在各類活動典禮上呼籲,主要官員落區推廣,還在交通樞紐、政府大樓等地廣泛宣傳,製作「懶人包」介紹選舉程序。同時,推出諸多便利措施,如合併投票安排、設立鄰近邊境投票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優先服務、提升選民資料查詢系統、為上班人員安排投票時間及報銷往返票站交通費用等。
值得一提的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透露,有公務員為投票日創作對聯,如「盡公民權責當仁不讓,選社稷賢能由治及興」「同心合志選議士,匯德聚賢創明天」等,以新穎方式呼籲同事及全體合資格選民重視投票。
此外,工商界的響應同樣當仁不讓、理所當然。企業作為社會重要組成部分,有責任為選舉貢獻力量。特區政府已呼籲並推動更多企業加入,為選舉提供便利措施,鼓勵員工投票。企業的積極參與,不僅能提升員工的社會責任感,更能營造全社會支持選舉的良好氛圍。
香港特區政府應充分借鑑澳門經驗,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將積極主動作為的施政作風全力投入到此次選舉中。通過進一步強化宣傳、完善便利措施,推動17萬公務員以身作則參與投票,同時帶動工商界及全體市民積極響應,共同為香港的民主發展和繁榮穩定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