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表示,一名入境旅客因處理及進口未完稅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昨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個月以及罰款。
海關人員於9月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5歲的抵港女旅客,並在她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40600支未完稅煙,市值約57.7萬元,應課稅值約46.5萬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昨日就違反《條例》被判處監禁8個月和罰款。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8080,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賬戶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私煙活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