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湖海關在進境旅客褲子口袋內查獲象牙製品、動物製品共計50塊。
羅湖海關關員在對進境旅客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男性旅客進入海關監管區未向海關申報,且其衣着寬鬆、步態僵硬,海關關員隨即對其進行攔截檢查。檢查過程中,海關關員注意到該旅客褲子口袋明顯鼓起,但他拒絕取出褲子口袋內的物品。經進一步檢查,海關關員在該旅客褲子口袋內發現兩個貼有「木頭」標籤的透明密封袋,袋內裝有形狀、大小不一的黑色塊狀物品,共計50塊。該批塊狀物明顯重於普通木塊,表面的黑色染料脫落後變成了白色塊狀物。後經深圳海關動植物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鑑定,以上物品其中43塊為非洲草原象或非洲森林象象牙製品,1塊為非洲草原象或非洲森林象動物製品,均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Ⅰ或Ⅱ中列明物種;其餘6塊經鑑定為象牙製品,但無法判定具體象牙種屬。
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規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證書外,禁止攜帶瀕危物種及其製品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公告第470號,象牙製品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中規定的禁止進境物,禁止攜帶、寄遞進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