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宏志閣是唯一沒有被波及的大廈。政府容許宏志閣居民今明兩日(3日、4日)回到單位,拿取重要個人物品。
居於宏志閣高層單位的易先生認為,政府安置居民住屋安排尚可接受,他將會前往新田的過渡性房屋暫住,又認為返回單位的時間充裕。
蘇先生坦言自己感到心力交瘁,並指今日上樓過程相當匆忙,「要記住自己執過啲咩」,例如衣服、鞋和證件等,他覺得政府安排尙可,將會到位於新田的過渡性房屋暫住。
現年98歲的王婆婆表示,在大火發生期間,在外傭協助下離開,飼養的小狗Lily一度走失,但其後成功尋回。(記者 蔡啟文 後期 唐藝丹 校對 蔡天宇 監製 謝燁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