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網傳聊天記錄顯示,當日下午1時50分左右,珠海一業主群內有人稱自己要「燒房子」,請管家通知單元業主離開。不久後,小區內業主發布的圖片顯示,樓棟已經冒出濃煙。下午2時40分左右,該業主稱「各位鄉親,不好意思,因我抽煙喝醉酒了,點着了」「煙頭在自己房間點着都不知道」。


當地消防通報顯示,火當天已被撲滅,無人員傷亡。18日,中新網從小區周邊商戶了解到,聊天記錄是「真的,不是偽造的」。據羊城晚報報道,放火人員已被警方帶走。
那麼,本次事件中,預告縱火者將承擔什麼後果?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岳運生主任表示,若網傳該縱火者聲稱要點火燒房子的內容屬實,則其行為可能涉嫌放火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網絡圖片)